江西省共有几个地级市
江西省共设南昌、九江、景德镇、萍乡、新余、鹰潭、赣州、宜春、上饶、吉安、抚州等11个设区市。 地级市,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,行政地位与地区、自治州、盟相同,属于地级行政区,是建制与地区相同的市,由省、自治区管辖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,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。 1982年,地区的数量高达170个,占当时318个地级行政区的53%,是地级行政区的主体...
江西省共设南昌、九江、景德镇、萍乡、新余、鹰潭、赣州、宜春、上饶、吉安、抚州等11个设区市。 地级市,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,行政地位与地区、自治州、盟相同,属于地级行政区,是建制与地区相同的市,由省、自治区管辖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,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。 1982年,地区的数量高达170个,占当时318个地级行政区的53%,是地级行政区的主体...